中新社北京6月13日電 題:強推“解禁”決議凸顯安倍政權“底氣不足”
  作者 刁海洋 尹法根
  “解禁集體自衛權”一直是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的一個“夙願”。自二次上臺後,安倍不斷加緊解禁步伐。為此,他甚至不惜繞開“和平憲法”、無視朝野反對,置戰後60年和平發展的大環境於不顧,執意將日本和亞洲安全形勢引向危險境地。近期,安倍內閣的一連串舉動再次引發朝野和外界的擔憂。
  本月9日,日本內閣在公佈的決議草案中稱,“國際法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草案還明確表示,“今後將研究出台旨在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法律”。隨後,自民黨加緊與公明黨談判,欲逼迫其執政盟友儘快同意草案內容。
  縱觀決議草案的內容和公佈的時機,該草案明顯給人以“斷章取義”、“急於求成”之感。
  說其“斷章取義”,是因為該草案中加入“集體自衛權”的依據竟然是田中內閣執政時期的隻言片語。草案稱,1972年田中內閣在參議院決算委員會發表的政府見解中表示,允許“為維護本國的和平與安全,為了本國的生存而採取必要的自衛措施”,這一見解並未否定日本可以行使與防衛相關的集體自衛權。但除此之外,草案中再無論據支撐“集體自衛權”的合理性和正當性。
  說其“急於求成”,是安倍內閣希望該決議能夠在本屆國會會期內提交內閣會議表決。為此,日本政府未等執政黨有關安全保障法制的磋商得出結論,便制定出該決議草案。同時,自民黨派出多名高級別幹部,連續數日與公明黨方面舉行談判,想方設法逼其就範。
  多家日本媒體對安倍內閣此舉提出了批評。《東京新聞》稱,安倍急於在國會末期內通過內閣決議,可能意在迴避國會的追究,使解禁既成事實。果真如此,那就不容忽視。
  《朝日新聞》稱,1972年的政府見解認為,根據憲法第九條,日本可以採取“必要的自衛措施”。不過,關於集體自衛權,1972年見解得出的結論是“不允許行使”。不知如何曲解誤讀,才能得出一百八十度相反的結論。以這種手法改變日本的發展路線,是對後世負責任的態度嗎?
  而《每日新聞》的報道更直言,安倍急於作出內閣決議的原因是,他擔心出現今年後半年經濟複蘇放緩將削弱其政府維持的支持率。在關乎政府命運的經濟政策方面,市場如何看待政府將於本月制訂的成長戰略,目前很難預料。
  由此可見,嘴上高喊“奪回強大日本”的安倍實則內心有些不自信。在遲遲難以與執政盟友達成共識、外界批評之聲不絕於耳的情況下,安倍顯得手忙腳亂。在政府內部,安倍不得不持續向幕僚施壓;在國際上,只能不斷釋放緊張信號,炒作“中國威脅論”,渲染地區安全威脅。
  說到底,以個人執念綁架家國命運的做法能獲幾分支持呢?禁封集體自衛權這一憲法解釋是日本歷屆政府、多次國會的共識,這一解釋也一直是鎮在日本軍國主義上方的一把利器,怎能以一屆內閣的好惡就顛覆以往的秩序。
  國際社會已經意識到,一旦日本在集體自衛權問題上鬆綁,必將進一步挑戰戰後國際秩序,對亞洲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穩定構成的威脅也越來越嚴重。包括中國在內的亞洲國家和國際社會已經對日本的真實意圖和有關動向保持警惕。(完)  (原標題:強推“解禁”決議凸顯安倍政權“底氣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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